舞蹈教研室教材选用管理制度 |
发布人:
陈广华
发布时间:
2016-04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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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基本建设之一,是衡量一所学校办学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。为搞好教材建设与教材供应,稳定教学秩序,不断提高教育质量,实现人才培养既定目标,舞蹈教研室制订本规定。 一、教材的选用原则 1.教材的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,有较高的思想水平; 2.教材应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学术水平,有较强的理论性、系统性; 3.教材的内容应符合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; 4.教材的文字、符号及图表要规范,印刷、装帧质量符合国家标准; 5.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。 二、教材选用范围 1.优先选用“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”、“十五”、“十一五”国家重点教材;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;国家及省部级获奖优秀教材;国家和省重点学科所在单位编写的该学科特色教材;国内著名专家学者撰写或主编的教材;国家规划教材以及校内外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。 2.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国外原版教材。 3.经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立项的本校教师主编、参编的教材。 4.积极使用新版教材,一门课程不得同时选用两种教材;已有同名适用的“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”和国家及省(部)推荐教材时,不得降格使用其他教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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