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论教研室工作职能 |
发布人:
陈广华
发布时间:
2016-03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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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:教研室是学院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,是教学、科研、师资培养工作的具体承担者,也是专业的载体。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具体执行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,组织安排教学工作,积极开展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,积极进行教学改革,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,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和学术水平,提高教育质量。 第二条:组织教师按照教学计划拟定教学大纲,选定或编写、编译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,编制授课计划,编制和审定考试题库或题目及评分标准,组织考试、考查和阅卷、评分,以及考试分析工作。 第三条: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。组织教师收集和交流国内外有关专业教学的信息;研究教学方法,提倡互动式、启发式教学,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和实践技能的训练;认真研究教材、教法,开展教学观摩活动;建立听课和互评、自评等教学质量监控制度;总结教改、教学经验,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。积极推行先进教学手段的运用,扩大课堂教学信息量,提高教学质量。教研室教学研究活动每月不少于二次。 第四条:结合教学工作积极开展产学研相关活动。关注本专业理论发展与新技术的应用,经常到相关企业进行调查研究,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和实践活动,不断完善课程设置和及时更新教学内容,提高教学水平。组织教师确定科研课题,制定科研计划,并督促其完成。 第五条:组织实施实践性教学环节,协助课程教师制订实践教学方案(计划),跟踪落实实践教学方案,检查实践教学实施效果,督促及时做好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工作,并对实践学环节进行评价和考核。 第六条:重视师资培养工作,制定所属人员的进修提高计划。检查、考核教师的业务进修情况,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。特别要加强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和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,注意培养学术带头人,形成学术梯队。 第七条:完成院、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理论教研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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