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术实践教研室教学质量考评指标体系 |
发布人:
陈广华
发布时间:
2015-10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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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评对象和原则 (一)考评对象: 本教研室教师和其他教研室的兼职教师均为考评对象。 (二)考评原则: 1、行与果相结合。即把教师风范、日常教学与教研工作、课堂教学效果、日常课外节目创作、排练、舞台艺术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全面系统的进行评价。 2、量与性相结合。即增强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,提高考评结果的可行度和有效性。 3、阳光操作,实事求是,“三公”客观,奖惩有据,多寡分明。 考评主要内容 (一)教师风范(15%)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举止端庄,姿态和善,严谨治学,从严执教,团结同事,合作进步,关爱学生,赏罚有度,教研科研,学术道德等情况。 (二)日常教学工作(35%) 1、承担教学工作量。 2、日常课堂教学:包括教学进度编制、教案编写、教学日志、听课记录、作业检查,课堂考勤,教学方法,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等。 3、学生成绩考核:包括日常课堂汇课成绩、期中测试、期末考试成绩等。 4、舞台演出排练、学生艺术实践指导等。 5、毕业论文、实习指导等教学实践情况。 6、教师遵守教学纪律、教学事故情况。 7、教师参加教学竞赛和指导学生参加学科、专业竞赛情况。 8、参与教研情况:包括教研论文、教研课题、教学成果、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及教改。 (三)课堂教学效果(15%) 因材施教,重视效果,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和创新能力的培养,注重教与学的实际效果。及时沟通,了解学生评教、同行评教、领导和督导评教的信息反馈。 (四)课余排练指导效果(35%) 舞台演出排练、学生艺术实践指导等。 日常教学工作考评办法细则 (一)奖励细则 (1)参加教学、专业单项比赛和指导学生参加学科、专业比赛每次每项各奖励2分;取得优异成绩每次奖励5分。 (2)教研论文、教研课题、教学成果、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及教改成绩突出者奖励5分。 (二)扣分细则 1.教学任务和院系日常教学检查 (1)每学期开课后第一周内,根据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要求,拟定授课计划,不符合要求扣0.5分;计划迟交一天扣0.1分。 (2)教案、教学日志、听课记录、论文或实习记录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。 2.课堂教学和作业检查 (1)严格遵守教学纪律,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停课一次扣5分;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各扣0.5分;不考勤或上课中接打手机每次扣0.5分。 (2)课堂作业汇课有效率应在90%以上。 3.命题、监考 (1)制定考试、考查与评分标准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;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扣5分。 (2)监考不按规定时间,监考过程违反纪律等不符合要求者每项扣0.5分。 考评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,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上报系考评工作领导小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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